2. 上法庭前準備

由警察決定起訴到上庭的時間,一般都是十分短暫。被警察拒絕保釋的人士、會在48小時內帶上庭,而其餘案件,一般只有2-3日時間。

上法庭前應注意的事項 :
(1) 了解自己的控罪,尋求法律意見;
(2) 決定是否在首次提堂當日認罪,若未能決定,可以選擇不認罪,讓案件押後再決定。
(3) 準備擔保紙、口供紙及控罪紙及有關資料。
(4) 上庭當日上午9:00在法庭見當值律師( 免費 )。
( 找私人律師,應上庭前聘用 )
(5) 穿著合適的衣服,給予良好印象。
(6) 準備旅遊証件、擔保金或罰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