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要求警察說明被拘留原因: 例:警察已把誠仔扣留十多小時了;他可以向警察說:阿SIR!我沒有說話想講,請告訴我你們把我繼續拘留的原因。
沒有合理理由不能搜身: 例:我只是被控無牌按摩,又不是藏毒,你可以隔著衫搜查,我是否有違禁品,你有什麼理由要求我脫衣搜身?
被拘留您有的權利 (1) 最長只可把你扣留48小時。 (2) 警員可能會要求搜身,若沒有合理理由警察不可要求你脫衣搜身。 (3) 可以要求休息及飲食,聯絡律師及親友。 (4) 若身體不適可要求暫停錄取口供或到醫院接受治療。 (5) 若受到暴力對待,即時向當值主管投訴及要求驗傷,或致電999報警求助。 (因999有錄音記錄) (6) 警察會要求你用十隻手指打指模,這是你必定要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