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放蛇

放蛇是指警員假扮客人,搜集賣淫或無牌按摩等証據。

警員在放蛇時:
(1) 不可以主動要求性服務
(2) 不可以主動接觸性工作者的身體
(3) 不可以享用性服務 (包括口交及性交)
(4) 雖然警務處並沒有禁止警員享受手淫 (打飛機/出火),但我們都認為這是不合理的!

若警員違犯有關守則,你可以向法庭提出,與及作出投訴。
若哥哥仔曾遇過以上情況,請致電(852) 8107 8983與午夜藍聯絡。
投訴警察熱線電話: (852)2866 7700(24小時)
廉政公署電話: (852)2526 6366(24小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