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.幫朋友販運哥都是犯法?

第134章 :危險藥物條例
第4條 :危險藥物的販運 (可稱:販毒)
最高刑罰 :罰款$5000000及終身監禁

怎樣會觸犯法例?
任何人未經許可販運危險藥物,無論是提出販運,又或是作出販運行為,無論是真貨或是假貨,只要是有危險藥物的物質,即屬於違法﹗注意﹗以下的情況同樣被視為「販毒」。
~免費對其他人作出供應,過程中不涉及金錢;
~把危險藥品從一個地方,運送到另外一個地方,過程中並未出現交收。